眼下,各服务业的营业活动也逐步恢复正常。不少家长经历长期居家后,出于放松心情等想法带着孩子一起去KTV娱乐。然而,这种行为实际上已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娱乐场所,是经常出现的词语。在许多社会新闻和法制节目里,娱乐场所经常跟“卖淫”“赌博”“吸毒”联系到一起。但是,到底什么是法律上的“娱乐场所”?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答不出来。经常跟“色情服务”沾边的足疗店是不是娱乐场所?这个问题,也会问住大部分人。
然而,很多家长和孩子并不了解,法律有明确规定,有些娱乐场所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美女助教”“互动观影”“初恋体验”……记者发现,部分生活服务平台上出现了不少自称可提供助教陪伴观影、恋爱体验的“私人影院”。“私人影院”肢体接触明码标价,这些店铺会用美女照片和“00后助教”“在校大学生兼职”等字眼吸引顾客,添加店铺客服后,发来的部分服务内容更是十分露骨。
央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到‘酒吧’活跃气氛,带女生进入,酒水免费喝”,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酒吧招揽在校中学生充当气氛组成员;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工作、饮酒消费;一些网吧对未成年人进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