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里,有个部门被老百姓戏称为“宇宙局”,因为它管的范围实在太广了——从菜市场的秤准不准,到药店的感冒药安不安全,再到商场的电梯会不会突然卡住,统统归它管。这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由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家合并成的“超级部门”。
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共管”而非市场监管部门“专管”和“兜底”,即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去保护,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也不能凭想当然认为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来源:赢才商学院 caroline汇总整购物中心营运管理工作重点:提升租金坪效,达成项目收益目标而针对人、货、场的管理,是购物中心日常运营的主要关注点;据赢商网最新数据统计,2020年预计有七成以上计划年内开业的项目,开业时间已经面临调整,实际上,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下,总会遇到
零售商和传统的地产商都是根植于土地,但利用土地的概念却是截然不同;传统的地产商像是游牧民族,开发、销售、结案、再寻找下一个项目,而零售商更似农耕名族,找到合适的土地就定居下来,辛勤的耕耘、建设,期待花开果熟,一年更比一年好。
本报讯(通讯员 赵家仪)为进一步营造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的消费环境,近日,碑林区政府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推进会。工商碑林分局结合工商职能,加强市场主体监管,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清理整顿,强化信用体系监管。
商超门口、景区入口……如今,维权服务站如同一个个“小站点”,遍布全省各地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消费热点区域,为消费者在家门口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 随着消费市场的扩容升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近日西安阳光天地购物中心发布商场管理权的声明全文如下↓↓↓尊敬的广大商户及消费者:近期,西安阳光天地购物中心运营管理权事宜,受到外界广泛关注。为保障广大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特此声明如下: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董兆瑞)3月15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清河万象汇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布大型商业综合体“预付费协同治理十条”新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并为试点商圈授牌。
今天(4月14日),记者来到昆山北部主干道青阳路与中环高架交汇处的“居然之家天一 MALL”,看到前来选购建材家具的群众络绎不绝,人头攒动,呈现出一片热闹景象。谁能想到,这座商场曾因经营管理问题资不抵债陷入困境。
石家庄12315热线:保障消费者权益2024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四千余万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解决消费纠纷,让消费者准确地掌握举报流程,3月12日上午,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3·15”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