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简称2021版《导则》),对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进行了11项修订。
主要内容如下:为加强本市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再上市等相关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从2017年开始实施的共有产权住宅有了新变化。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通知,针对北京市海淀区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和B-1北地块、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005-08地块等3宗地块,做出挂牌文件修改及补充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6月7日发布《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全文如下: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和本市新出台的住宅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共有产权住房精细化设计水平,在总结近年来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对2017年印发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进行了修订。
1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规自委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内容对比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进行了11项修订,涵盖共有产权住房选址、配套、户型、面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