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资金转存不规范……导报记者获悉,近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调度推进会,这些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顽疾正在被重点整治。分段推进整治本次整治行动分阶段稳步推动。目前,点题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
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涵盖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诸多设施。对于购房者而言,需要为公摊面积支付高额额外费用,且这笔费用的计算方式并不透明。因此多年来,公摊面积饱受争议。
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厦门正在全面开展物业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以来,已催缴106个未按规定及时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的住宅物业小区,涉及金额约506万元;累计约谈物业服务企业19家,行政处罚物业服务企业1家,罚款金额1.5万元,推动67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以整改落实。
高铁阳光花园小区通过整治,生活环境和谐宜居。碧山临海小区实现了党支部、业委会、物业企业联合共建,营造和谐小区。专家组对参加选树的小区开展实地复核。 物业管理细微之处,关乎小区日常运作,关乎居民幸福指数。
目前,多地“取消公摊”逐步开始落地。此外,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这几年关于公摊的批评就是得房率太低了,导致买房权益受到影响。
小区业主、物业速看!今天,福建公布最新《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来看看《条例》在业主大会、物业服务、物业收费等方面有哪些规定01关于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筹备组由业主和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代表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由于购房后公摊面积的不透明,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的模糊性,近日,多地官宣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取消公摊”再度成为热搜关键词。与此同时,对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也再度被讨论,有购房者疑惑,“之前买的是不是多交钱了?”“物业费、采暖费会怎么收?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指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住宅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来源:【江西发布】今天上午多地官宣将“取消公摊”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百度热搜第一据此前报道,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
文| 郭志强《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I摄一周内两地官宣取消公摊面积,迅速引发各界关注,“取消公摊”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百度热搜第一。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发文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