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确权申请书 篇1。申请人:王某海,男,1955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申请理由: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李集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