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为何“走法律途径”还能成为一些人搪塞避责的借口?如今,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一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遇事儿“走法律途径”也成为很多人的一种共识。但“法律途径”怎么走大家还没弄清楚,有些人却把“走法律途径”当作了用来搪塞避责,增加群众维权难度、制造群众维权障碍的挡箭牌。
9月24日,国新办举行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发布会上表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普法的最大效果就是以润物细无声的形式,初步形成了人民群众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从家庭暴力、邻里矛盾到消费维权、经济纠纷,再到行政复议、上诉再审……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正成为我们社会共识。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前段时间处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过居中调解,未走到诉讼阶段,债务人就同意还钱,但其短时间不具备履行能力,请求延期还款。债权人一方面担心债务人后期再赖账反悔,一方面又考虑曾经私交较好,不想闹得太僵,综合考虑下最后选择了司法确认。
当你向ChatGPT提问:“中国最好的法学学府是哪所大学?”它可能会回答说,北京大学是最好的法学学府。接着,你对ChatGPT说:“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它会回答:“抱歉,可能中国政法大学才是中国最好的法学学府。”ChatGPT太懂人类想要什么,它知道怎样投其所好地回答你。
作者简介: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博士本文系对克莱默的《法律方法论》一书所作的阅读笔记,与作者本意或有不符之处,请以原文为参考。参见[奥]恩斯特•A•克莱默:《法律方法论》,周万里译,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让司法走进群众让法治深入人心3月21日,海勃湾区千里山镇综治中心联合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线上共享法庭”案件观摩会,通过线上直播的形式,将法庭庭审直观地呈现在农区居民眼前,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大家足不出户就能“走进”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