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澎湃新闻报道,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来到美姑县井叶特西乡人民政府,公开审理一起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案件。在案件中,被告人的女儿已经15岁,本应接受义务教育,却从2022年9月起辍学。尽管乡政府人员反复上门劝说,其始终不愿返校继续读书。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国务院6月16日下午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指出,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曾在网上看过一个案例:一个15岁的男孩,和两个同伙殴打、非法拘禁了一名14岁少女50个小时,而在这50个小时中,男孩的家人一直没有联系他,而当时是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