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历史所称颂、得到社会正面评价的司法者,从来都不是那些机械、僵硬地拘束于律文字面意义的执法者,而是那些充分考虑情理或主流道德标准及民俗,志于恢复或维系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的司法者,在“情”“理”与“法”之间出现冲突与矛盾时,能够分析和考量相关的冲突与矛盾能否在立法者或统治者所能接受的限度内弥合,并由此选择是完全忠实于律例条文的规范含义,还是在既定律例构架之内,通过“详译律意”,充分展现立法意图,实现罚当其罪与情法相平的统一。
李梓睿、李栋:“援法断罪,罚当其罪”——历史演变与司法功能实现。司法工作者在处理案件中,既要坚持依法履职,又要与能动司法、人文关怀等相结合,在实现法的秩序价值时,努力实现法的正义价值,进而达到“情法两尽”的司法目标,在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同时,促成法的社会功能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到了我国古代法律文明中具有代表性的几项内容:“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
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中华优秀法治文化薪火绵延为现代审判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推出《中华法治小故事》系列视频由青年法官们讲述生动有趣的中华法治故事分享对现代司法实践的思考与启示点这里回顾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思想,礼法合治、明德慎刑、民惟邦本、以和为贵、罚当其罪等礼法精神在数千年历史传承中已深深浸入国人血脉,与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紧密相连,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部署,深刻揭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立足当代实践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