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据教育部网站20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
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教职工,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为法院判决“终身禁业”提供了法律支撑。
央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记者冯仪)11月11日,在教育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回答了关于教师终身禁业条款相关提问。
11月11日,最高法会同最高检、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还明确从业禁止制度适用人群范围,于1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应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的公布施行,对于准确适用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从业禁止规定,依法惩治教职员工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平安清朗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不得录用情形得以明确记者20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就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不得录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