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高院 不缴纳社保、被直接调岗,降低基本工资……遭遇不公待遇的员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来看今日案例。基本案情2009年2月,屈某入职永州某公司,任职期间该公司没有正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月9日,绵阳某公司负责人段先生来电咨询称,他的公司去年和一名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最近这名员工突然提出辞职,并且说走就走,也没有和公司办理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段先生问,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突然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