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胃经常隐痛,吃了东西腹胀,消化吸收不好,人也消瘦。前年我就去了当地一家医院做胃镜,结论是萎缩性胃炎,据说萎缩性胃炎是癌前病变,而且很难逆转。我就开始吃中药治疗,去年到另一家医院做胃镜复查,结论是非萎缩性胃炎。两家医院结论完全不同,到底哪家医院结论是正确的。
去年秋天,有一天早晨出去溜达,走路时没注意脚下,被一根水管绊了个大跟头,整个人实实在在的趴在了地上,脸都破了皮,幸亏戴口罩了,不太严重,但是膝盖卡破了,另外全身都觉得不舒服,于是就去了医院,医生建议膝盖拍个片,看看有没有骨折,然后我也顺便给颈椎做了个核磁,因为以前就觉得颈椎不舒服。
有些人总希望通过对多个医疗单位的化验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自己是否健康。但是,有时会出现在某个体检中心化验正常,可在另一个医院却不正常的情况,甚至导致一些误解甚至纠纷。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医生,为什么我要做3.0T的核磁共振,1.5T的不行吗?听说1.5T的还便宜呢!”可是,有的人发现医院里的核磁共振检查也不尽相同:有的是1.5T,有的是3.0T,虽然看上去差一倍,但实际上他们的价格可并不一样,差的可不少呢。
澎湃新闻记者 张依琳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只要经历过家人转院就会发现,很多检查在上一个医院做过,到了另外一家医院还是会重做,最后结论都一样。如果不想多做检查,记得一定要复印好之前的检查结果,并且在入院和门诊时跟医生提一句,“XX检查,我已经在XX医院做过了,可以不重复做了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今天和大家讨论一个争议很大,却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当你在一家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后,发现这家医院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治疗,如果你换了一个家医院,却发现有的检查都要重新做,繁琐的缴费、排队、跑上跑下的过程又要重新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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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拍的CT,去另一家医院就不认了【业内专家: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不少患者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同一种病,去不同的医院,甚至是同一地相距不远的两家医院,对CT、超声、X光片、磁共振成像等检查检验结果互不相认。
术前报告显示半月板未见异常,入院诊断却为半月板损伤。日前,一位南山区人民医院(又名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患者反映,其因膝盖疼痛到院就诊,术前核磁共振报告显示半月板无异常,但手术过程中半月板却被缝了5针,认为医院存在入院诊断有误、手术过度治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