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有关年终结转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确保玉林市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及贷款利率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自2024年12月31日8:00起暂停办理所有线上及
现在玉林市6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为减少企业和个人办理业务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让办事群众在异地享受“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就近一次办成”的服务,玉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六项归集业务实现了跨省通办,分别为:
据@玉林发布 消息: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上调,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35%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自2月21日起,玉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昨日,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该中心进一步优化了提取办理流程,目前已实现微信公众号办理银行卡的绑定与解绑功能,具体操作如下:在“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业务”,选择“业务办理”选项进入下一页面,并点击“提取业务”,再选择“银行卡绑定与解绑”一项,输入银行卡账号并选择所属银行。
近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内容如下↓ ↓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玉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玉林市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
3月17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网站截图。
以前,玉林市职工每年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去年以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广西率先创新推出了“商贷即还即提公积金T+1”业务提取模式,让职工在每月偿还当月商业贷款后的次日,即可提取到当月的公积金,并可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由其自由支配。从“一年取一次”到实现“月月提取”,再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高效便民服务。
12月20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保障型住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玉林市城市安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落实《玉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玉政办规〔2024〕2号)及《玉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
11月1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自
4月1日起,广西将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全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咨询与服务、风险控制等业务管理行为。今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扩大缴存范围?区内异地转移,能否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10月9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
12月30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玉林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
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了通过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及柜台申请办理外,还上线了更加便捷的办理方式: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了零跑腿、跨省通办,缴存人动动手指就能办理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