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个层面对“远洋捕捞”的讨论热度不减,坚决打击、遏制、根除“远洋捕捞”的声音逐渐汇集,形成强烈共识。什么是“远洋捕捞”?主要是指一些执法机关和个人在畸形利益驱动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为什么会形成“远洋捕捞”这一隐疾?
你知道远洋捕捞有多残酷吗?从我国沿海到智利,近二万公里,那是一枚最先进洲际弹道导弹都无法达到的行程,何况还有横跨太平洋,穿越德雷克海峡进入大西洋,或者横跨印度洋进入大西洋这两条连弹道导弹都无法企及的航程。
现行刑事诉讼法未对侦查地域管辖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为“远洋捕捞”的滋生提供了制度温床。(人民视觉|供图)“远洋捕捞”,这一原本属于渔业领域的词汇,最近开始作为违法违规异地“逐利性执法”的代名词,成为备受社会公众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