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NEWS福安检察福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依法提起公诉的武某甲、陈某某、武某乙涉嫌危险作业案,经法院审理,日前宣判,武某甲、陈某某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武某乙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据悉,本案系福建省高速公路首例“百吨王”危险作业案。
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亚洁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的一起“百吨王”危险作业罪案件,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系黄石市首例“百吨王”危险作业案,具有极高的警示教育意义。
遵义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10月12日发文称,“百吨王”货运企业负责人或构成危险作业罪,将一律严查!“百吨王”指车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0月1日起,货车超载已被列入道路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国甘肃网8月15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 实习生 徐娜)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近日,由山丹县公安局与绣花庙高速公路大队侦办的全国第3例、甘肃省首例“百吨王”入刑案件在山丹县人民法院宣判,车主龙某及驾驶人沈某以危险作业罪被山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近期,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十条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宁CE5***/宁AP***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白某虎严重超载,涉嫌“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明军“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名男子因超限运输“百吨王”车辆,被依法判处拘役。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三支队遵化大队破获一起严重超载违法案件:两辆重型半挂货车在4天内连续两次严重超限运输,最终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事立案!3月5日下午,指挥中心民警接群众举报称,两辆重型半挂货车涉嫌严重超载,正沿长深高速唐山方向行驶。
8月28日,苏某华因驾驶严重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涉嫌犯危险作业罪,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是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坚持法律运用、法律打击和法律效果“三统一”,全面提升超载违法行为管理效能的结果,该判例作为治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百吨王”入刑山东省
中新网甘肃新闻8月16日电 (张琴)近日,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公安局与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绣花庙高速公路大队侦办的全国第3例、甘肃省首例“百吨王”入刑案件宣判,车主龙某及驾驶人沈某以危险作业罪被山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彰显了公安机关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