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杨春旺】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举措旨在解决当前个人营销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度规范与多方协同,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为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深化执行“报行合一”。保险公司应当结合产品类型、销售难易和复杂程度、业务发展方向等,审慎、合理、差异化地确定个人代理渠道产品的费用假设。
扬子晚报网4月18日(记者 马燕)事关百万保险代理人!4月18日,记者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简称《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
红网时刻新闻8月24日讯(记者 肖娟)“感觉今年上半年,好多银行人的朋友圈都在推保险。”在3.5%利率增额终身寿险即将停售的背景下,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双向奔赴”共同启动了这场离别盛宴。继调降产品预定利率之后,监管促进人身险行业降低负债成本再出新招。
【银保业务或迎新规:设手续费上限、要求报行合一、鼓励佣金递延支付】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为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业务,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险部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各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在产品备案时应当在产品精算报告中明确
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界面新闻编辑 | 继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报行合一”后,1月2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业内下发《关于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全流程多角度细化“报行合一”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通过制度规范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约束和引导,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从而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制定出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佣金套利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人身保险公司当期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不得超过当期保费。据介绍,东莞是全国首个出台防范佣金套利风险规范性文件的地级市。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据介绍,自1992年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以来,个人代理渠道迅速发展,多年来已成为人身保险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业内发布的《2024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末,人身险公司保险营销人员数量为281.34万人。
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通知》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完善人身保险个人营销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动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转型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制度规范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约束和引导,推动个人代理渠道转型升级,从而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8日对外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确将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增强长期服务能力,并将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4月1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通知》分十三条,主要包括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夯实行业发展基础等三个方面。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通知》的主要内容,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分十三条,主要包括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夯实行业发展基础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