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存在一种所谓 “远洋捕捞” 式执法现象值得关注,这里的 “远洋捕捞” 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远洋捕鱼,而是某些地方存在的跨界执法行为,其执法对象主要是当地的富人和企业,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以缓解地方财政紧张的状况。在经济形势本就不佳的当下,这种行为无疑是雪上加霜。
8月22日,河北巴克集团涉嫌组织策划网络传销一案的听证会,在山东成武县市场监管局举行。之前,此案因该县市监局一名官员“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搞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的言论而备受关注。据媒体报道,该案早在2022年就已经在调查处理中。
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相关信息公开后,其中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案例,在舆论场上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一段包括“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的录音在网络传播,让异地趋利性执法这一司法实践上的顽疾再次得到社会关注。近年来,部分司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情况频发,其中有逐利之嫌的跨区域执法被称为“远洋捕捞”式执法。
12月16日,国务院举行了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专题学习会,披露2025年国家将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在这次学习会后,“国务院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词条”上了热搜。
红星评论微信公号 秦川“要找准涉企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指出,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强化系统施策、综合治理。
近来,个别地区公安机关在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超范围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此类以“办案”为名、行“创收”之实的行为被称为“远洋捕捞”。这种现象不仅表现为跨省抓捕、资产冻结与高额罚款,部分地区甚至形成了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执法产业链”。
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次“跨省约谈”,被当事企业晋江文学城(晋江小说阅读)质疑有“远洋捕捞”之嫌,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那么,事情的真相如何?从法律层面看,质疑是否合理?遇上类似情况的企业,应该怎么做?第一财经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来龙去脉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要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三项重点任务有这样一句表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此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中央为何一再强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近日,针对企业异地执法、谋取不当利益的“远洋捕捞”现象备受关注,部分发达地区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涉及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对此,中央和地方层面几度发声“叫停”逐利性执法。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宁夏等多地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它说的不是出海打鱼,而是个别执法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违规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以执法办案之名,行刮取经济利益、罚没财物之实,引起了不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的不满。
该话题背后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有损司法公信力的案件,详情如下: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近年,我国提出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对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提出很多新课题,比如:统一大市场怎么建?招商引资怎么开展?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这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