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在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的案件中,有的法院便一律停止执行。金融债权执行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反应更加强烈,如果在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住房的案件中的房产都不能执行,那么很多金融借贷业务设立抵押权将失去意义,严重影响信贷业务的开展。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诉被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灵宝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周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诉讼费6550元由周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于今年7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吉志亮 赵青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规定旨在保障被执行人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权利和基本的生存权利。
近日,北京的王欢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的债务人现在仅有财产是正在居住的一套住房。解答:对于王欢提出的问题,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秀英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法律上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不可执行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项即可:、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的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