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范围推动规范异地就医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今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区内异地就医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工作的通知》从2025年5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统一纳入DRG/DIP付费管理↓
4月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都在70%以上。“十二五”时期,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我区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力度,医药卫生事业“蛋糕”进一步做大。
新报讯(记者 王树天) 12月4日,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12版》规范和调整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版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试行。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规,要求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自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存量预交金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清算退款,医疗机构需通过多渠道公示退款流程,对特殊原因未退资金建立台账备案管理。急诊、老年人等群体在自愿前提下可保留门诊预交金。
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本级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提升自治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4月15日发布消息,为提高内蒙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4年第一季度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各盟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对外发布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的有力举措。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近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包春荣,就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这意味着,国家对居民医疗健康的投入持续增加,咱们的医保“含金量”又涨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财政补助一直占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60%以上,是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