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25万,就从你家搬走!”说话的男人叫马少荣,他们一家四口,从1987年开始借住在弟弟马少明家里,一住就是30年。任弟弟一家人如何劝说,都不肯搬走。直到2018年,弟媳苏女士无可奈何之下,寻求媒体的帮助,事情才有了转机。
2007年的时候,哥哥准备在城里买房,随后他为了凑够资金,便把自己在村里建造的房子卖给了弟弟。可是没想到自从村里传来拆迁的消息后,哥哥和弟弟的关系就急转而下,在明确得知村里要拆迁的消息后,哥哥马上就要求弟弟把房还给他。
【故事内容均来源于节目真实调解案例,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我们说骨肉亲情,血浓于水,可是我们的求助者张女士却说自己的丈夫已经到了癌症晚期,兄弟们不仅不帮忙,反而让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原来张女士的丈夫在家排行老小,有两个哥哥。
■本文作者:在明律师在各地的征地拆迁中,经常有村民或者市民会碰到地方政府以“协议拆迁”之名对自家房屋实施拆迁。那么,什么是“协议拆迁”?顾名思义,“协议拆迁”一般指的是以协议为依据实施的拆迁,签订协议的一方通常是镇政府或者街道办,另一方是被拆迁户。
爸爸弟兄四个,我们堂姊妹一共八个,这里我所说的二哥,是二伯家的老二,也是这么多哥哥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但如今,二哥却是让我最难过最伤心的一个。早几年,二伯家里赶上拆迁,赔了八套房产,外加百万补偿,这个在小县城足以达到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