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废止的司法解释是否一律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回应称,司法解释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前提下规定了“有利溯及”等例外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外,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