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方及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3、乙方在合理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到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权益,其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那么,村民将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非村内人员,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近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就给出了答案。
鲁法案例【2024】754(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系某村村民,案外人王某系某单位职工。2006年11月,李某和王某签订《宅基地转让合同书》一份,约定李某将宅基地(继承取得)一处作价3.2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依约支付3.2万元并在该宅基地上重新建设了房屋。
甲方:乙方:现甲方将一块坐落在 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为了双方的利益前提下特拟定下协议书。此宅基地左靠 ,右靠 ,长度为 米包皮;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见 证 人:身份证号: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