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卷款跑路……6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预付式消费中诸多无效的“霸王条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陈文华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据介绍,规范预付式消费是此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 过去,预付式消费模式因信息不透明、退款难等问题而饱受诟病。
据央视新闻报道,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3月15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清河万象汇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布大型商业综合体“预付费协同治理十条”新举措,并为试点商圈授牌。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在清河万象汇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办卡容易,退费难”“变相涨价,质量缩水”“卡还在,店没了”……预付式消费在众多领域火爆的同时也带来种种乱象,成了不少人的烦心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施行,规范预付式消费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
近年来,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现纠纷。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