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警方帮赖先生找回现金。车主忘记锁车门,一名男子拉开车门盗走车内一万元现金。警方仅用三个小时,就将被盗的一万元现金完璧归赵。近日,这一幕发生在翔安新店派出所辖区。当天早上7点50分左右,新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赖先生报警,称其放在车内的一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来源:大皖新闻 18日下午话题#他人擅驾未锁车辆撞死人车主赔6万#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据扬子新闻报道,为图一时方便,车主未锁车便离开,不料却因此引发交通事故,无辜路人被撞身亡。这样的情况下,车主本人需承担责任吗?
市民们对“拉车门”式盗窃一定不陌生,嫌疑人对着未锁好的车门轻轻一拉,运气好的话,遇到没锁好的车辆,就能将车内财物全部盗走。但是两名盗窃嫌疑人先后接连“光顾”同一辆车,这就有些过分了。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公安分局湘雅路派出所就接到了一起这样的警情。
近日,在吴江区交通北路瓜泾路路口一辆厢式货车把路灯杆撞到了。经调查,车辆行驶至交通北路瓜泾路路口,在掉头过程中,由于惯性,没有锁的右侧厢门自动打开,打开的厢门超出车道宽度一下子撞到路边绿化带中的交通指示标志和路灯杆上,所幸无人员受伤。
据警方通报,经法医初步鉴定,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触碰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刘昌松认为,本案中两受害男童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私家宅院,再擅自进入私家车内玩耍是不妥的,加上私家宅院并非公共场合,车主无需尽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注意义务,故对两男童死亡的损害后果不存在主观过错,因而不应承担责任。
案件回放一觉醒来财物丢失3月9日,家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的李先生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附近路面的停车位。次日,当李先生准备开车外出时,发现放在汽车副驾驶位置的公文包、加油卡等物品丢失,损失近3000元。李先生随即报警。
凌晨时分,阳新民警在街头随意拉他人车辆的车门,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民警进行的一次“拉车门”测试,竟在1小时内“得手”8次。 不法分子“拉车门”作案,令车主苦恼。不法分子往往趁车主未锁好车门离开之机,进入车内盗窃财物。
民警在“拉门行动”中,发现车门没锁的车辆。(通讯员刘晶摄)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刘晶)为了提高辖区居民的车辆安全意识,2月11日11时至12时,经开区(头屯河区)公安分局高铁新区派出所锦霞警务区在高铁明珠小区商铺周边开展了一次“拉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