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记者徐立鸣报道:近日,消费者熊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7月12日,她在南昌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定购了一辆宝马3系轿车,当时销售员徐女士告诉她9月下旬可以提车,于是熊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与商家签订了《汽车购买意向书预览单》。
消费者小刘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汽车。按照汽车销售人员说法,最快一周、最慢15天就能够提车。可小刘等了又等,却只等来“再等几天”的回复,小刘坚持“不要了”。但4S店却称,购车合同中未写明交车时间,因此不予退还定金。双方争执不下,闹上了上海青浦法院。这种情况下,法官该如何定夺?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邓琳炜 记者 严君臣)李某与4S店签订合同并交付了购车定金,半个月后却得知4S店无法按期交车。然而根据合同约定,商家延迟交车竟不算违约,李某能单方解除购车合同吗?定金还拿得回来吗?3月29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通崇川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部分宝马4S店被曝拒绝交付新车。部分准车主向九派新闻反映,还存在延期交付的情况,甚至有店家主动向买家申请退还原有订金。九派新闻曾报道,宝马总部客户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称,售前售后问题总部已授权经销商处理,如果消费者对经销商的处理不认可,总部可协助消费者反馈至店内。
签购车合同,交车时间定了吗?有市民迟迟未能收车,细看合同,发现交车时间没有明确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报道:“提醒其他车主,买车记得写上交车日期。”市民霍先生昨日向“天天315”栏目分享了他遇到的消费陷阱。霍先生在5月中旬下了定金,但迟迟未能交车。
许多人在买车时费尽心思谈好价格,以为谈好了就是按照这个价格付款就行了,殊不知一些“不良商家”悄悄在购车合同中动了手脚,但是一旦交付,各种合同中的麻烦接踵而至,那也只有自认倒霉了,今天就给大家谈一谈购车合同中的那些“坑”吧。
图片为王先生和信宝行4s店新车销售合同 (来源:受访者)信网9月20日讯(见习记者 解宁)本想中秋假期开着新车带家人出去玩,可王先生的计划如今却被青岛信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宝行4S店”)打乱了。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消费纠纷也呈现高发态势。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发布新能源汽车领域消费体验及合同点评情况,披露行业存在的五大合同陷阱及三大销售乱象,涉及20个国内外主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