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2014年11月5日,李某与该事业单位补签《停薪留职合同书》约定,李某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该事业单位发放的工资、补助、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且须分年度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当今我们都认识到参加社保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在单位上班时,交社保只能交居民社保,保障很局限,于是就需要找单位给缴纳社保,有的是停薪留职单位代交社保,有的离职后挂在单位代交社保,有的就挂在毫无关系的单位代交社保,这样做对单位和个人有哪些影响呢?
那在国企的语境中,免职和停职的含义是什么呢?“停职”是保护性惩罚,单位还给她发工资、交社保;明文规定:对受到调整、免职的干部,一年后,经组织考察,本人确实认识并已改正了错误,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提拔使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在莆田市某供水公司工作10多年的副总何某被“停职停薪”了,不仅没法办打卡上班,也没地方领取工资。该公司的这种管理措施是否直接导致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此举违法而获得赔偿呢?
临时通知解散、没有离职补偿、社保公积金只交到7月,每日优鲜倒下前是员工的一片哀嚎。电厂获取的一份公司内部会议音频称,原本商谈的山西东辉集团战略投资款没有交割完成,每日优鲜员工6、7月份的工资会暂停发放,大部分员工最后的工作日是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