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0月25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日常生活中,部分市民家中的阳台并未封闭,遇到大风天气阳台物品掉落给他人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呢?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空坠物追偿的案件,解析业主和物业是“头顶上安全”的共同责任人。
无锡一名业主封闭自家阳台后被物业以“未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告上法庭,记者12月20日从无锡滨湖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驳回物业公司“恢复阳台原状”的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姬林(化名)系涉案小区业主,2019年8月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禁封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