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在之前的“限高”课后(你真的了解“限高令”吗?法官喊你来答题!),小明同学的脑子里冒出了很多问号:“失信”和“限高”都能限制被执行人的特定行为,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就都可以采取“失信”和“限高”措施吗?
提到“老赖”,很多人深恶痛绝,虽然官司打赢了,甚至对方还在花天酒地,但账面上却空空如也,胜诉方只能攥着手中的法律文书气得发抖。针对不还钱的被执行人,我们经常能听到“限消”和“失信”,这两个措施相同吗,哪个更“赖”?“老赖”不还钱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申请执行人法官,我申请将这个人给拉黑,限制他的高消费,让他坐不了飞机。在执行阶段,当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下简称“限高”)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下简称“失信”)措施。
“限高”,全称为“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主要效果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