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四十年婚姻中,妻子因长期在家当“全职主妇”无一技之长,离婚后难获经济收入。因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该起支付前妻扶养费的离婚案件,李某同意在离婚后按月向钟某支付扶养费,并解除婚姻关系。
受社会观念、家庭分工、生理特点等因素影响,女性在社会、职场、家庭中仍处于较为弱势地位,基于此,新中国立法一直把妇女权益保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强调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厦门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工作中的妇女权益保障,用心、用情、用法为其筑起保护防线,以良法促善治,以平等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