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二手房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它的优势在于价格适中、地段优、配套设施完善等。但不可否认的是,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买卖纠纷,听友陈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3月份在中介买了一个二手房,总价是105万。
来源:福州日报房屋刚刚出售,政府就颁布了征收公告,卖家觉得卖亏了想反悔,拒绝交付房屋,买方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林某于去年通过中介公司找到陈某正在出售的一套房屋,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购房保证金20万元。
王某通过二手房代理公司买房,说好60万,合同都签了,房主却反悔。房主说最近房价涨了,卖价低了,坚决不收王某的房款。王某遭遇这事后,拿着60万房款,在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现在,他不但搬进该房,还获得2万赔偿金。卖家反悔拒绝收款,而约定的付款时间快到了,这让王某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