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朋友聚餐中,阿军和阿强因抢着买单发生拉扯,导致烧烤店的隔墙倒塌,阿军受伤并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阿军随后起诉烧烤店和阿强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军和阿强的拉扯攀扶是事故主要原因,他们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烧烤店因隔墙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部分责任。
夏季已至,酷暑难耐,在面对小摩擦小矛盾时,一些人情绪烦躁,甚至冲动之下大打出手,当心追悔莫及。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中,双方当事人因为争抢生意引发肢体冲突,造成两败俱伤。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应各自承担自身损害结果的10%份额。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很多纠纷往往就是情绪把控不好引发,结果造成悲剧。近日,广东法院就审结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一对邻居因为口角引发肢体冲突,被打伤者一怒之下告上法院索赔,但最终被认定自身也要承担过错责任。姚某和李某是邻居,十多年前因建房产生纠纷,导致双方不和。
两人在垃圾桶旁捡废品时,为了争抢一个啤酒瓶,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推倒致其受伤,后被对方索赔。7月28日,红星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法院最终判推人者承担70%的责任,赔偿伤者2400余元。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两名未满8周岁小朋友在游乐场争抢玩具,一名小朋友从高处摔下致伤,责任如何承担?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判决被告父母与游乐场各承担40%的赔偿责任,原告父母(即受伤小朋友父母)自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贝加 记者 严君臣)7月2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争抢摆摊位置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11万元的高额赔偿金再加上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被告人贾某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俗话说和气生财,但是青岛的两位商贩因“争客”起冲突,双方拿起自己摊位上的货品扔向对方,致使其中一名商贩受伤。事情发生后,矛盾迟迟难解,双方就此闹上法庭。近日,城阳法院发布该案例,讲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以及法官调解定分止争的过程。
专挑早市或农村集市,4名劣迹斑斑的男子使用钳子、剪刀等工具,对多名中老年女性实施抢夺黄金首饰的犯罪行为。7月3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平遥县公安局获悉,警方成功破获“7·18”连环抢夺黄金首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摧毁一河南籍专业流窜抢夺黄金首饰的犯罪团伙。
大皖新闻讯肥东一男子何某某(化姓)自愿报名当地一个业余篮球赛,在比赛过程中,因抢篮板被撞受伤,送去医院治疗。事后,男子状告公司索赔20多万元。肥东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自愿报名参赛,既是比赛过程中风险的潜在制造者,也是风险的潜在承担者,对于相关风险也应当自行负担。
超市推出打折等促销活动往往会吸引不少市民特别是老年人排队抢购他们等待超市开门的瞬间,迅速涌进,一路小跑去抢购打折菜品,然而人群拥挤往往伴随巨大安全隐患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受伤事故。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央视网消息:据@岳塘公安 微博消息,6月9日20时43分,湖南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接湘潭市局指挥中心转来群众报警称:在岳塘区湘钢三校工商银行旁“爱上鲜果果”水果店内有人打架斗殴。经调查,“爱上鲜果果”水果店店主于6月9日20时许与隔壁“民东”商店店主因争抢生意发生纠纷。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参加学校依规组织的体育课分组踢足球,在争抢足球过程中致同学摔倒受伤,该不该赔?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通过对自甘风险规则的准确适用,依法认定争抢足球的同学对于损害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是践行新时代公安使命的有利体现,也是彰显“三大专项行动”战果的最佳表现形势,主动担当作为,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加强警企联动联治,是当下工作重心,也是保辖区稳定利器。
某中学体育课上举办的足球比赛中,两名七年级学生因争抢足球发生碰撞,其中一人摔倒受伤,另一人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判决学校与当事学生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