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视频丨使用侵权“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箱 海口一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被立案处罚南海网8月19日消息(记者 蒙健)8月1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获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海口一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使用“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000元
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安庆市大观区兴高茶庄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内容如下: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庆市监观处罚〔20
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高方方 通讯员 孙洪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2023年烟台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莱州一大姜摊点,因自购印有“莱州大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包装箱,将自家种植大姜装入箱中售卖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南海网10月20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10月20日,记者获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海南群宏包装有限公司使用“海口火山荔枝”“保亭红毛丹”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予以处罚款2万元。查处现场。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助力打击市场上擅自使用“汤池老酱”地理标志,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以检察履职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24年2月18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线索,依法对某食品厂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情况下,擅自在生产销售的粉丝产品上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的字样及图案。
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通讯员供图南方日报讯 (记者/焦莹 通讯员/伍瑞斌)近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清源”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英德市西牛镇某商行所销售的“英德红茶”涉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5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30宗(专利、商标各10宗,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案例10宗),广东入选案例5宗(专利、商标案例各1宗,地理标志案例3宗),占比六分之一,案件类型覆盖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