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此前,澎湃新闻报道过多起女性员工在孕期因各种原因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件。从法院判例来看,类似事件并非偶发。在女性孕期职场歧视问题客观存在的当下,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又应如何承担起社会责任?
此前,江苏的陈某在一家地产公司从事财务经理一职,在怀孕5个月时,接到公司通知称其因旷工8.5天,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旷工期间工资。陈某在生产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生育保险待遇的损失等,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往往导致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待遇。除了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要不要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并不一致,有的法院支持,有的法院却不予支持。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一女子入职2个月后怀孕请假与单位起纠纷事件登上了微博热搜。周女士因身体不适、产检,她提前向单位负责人请假,但负责人却在微信群发通知说其旷工,要进行辞退。记者梳理发现,这样类似事件并非偶发。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5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三批)。 ■案例一 继承人有权就被继承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 2022年3月,赵某被某建筑公司招用到工地工作,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给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月14日,36岁的丁女士委托律师在武汉提起了劳动仲裁。两周前,她向公司请假保胎,被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在她提出质疑后,公司人力部门以旷工为由向她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之后将她从公司所有的网络群组中踢出。
作者:朱昌俊3月14日,36岁的丁女士委托律师提起了劳动仲裁。两周前,她向公司请假保胎,被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在她提出质疑后,公司人力部门以旷工为由向她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之后将她从公司所有的网络群组中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