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12月14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很多华人在海外都有“富爸爸、富妈妈”,动辄汇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到美国给子女,虽说来自海外的赠予不需要缴税,但若富爸爸富妈妈来美居住,符合美国税法规定的外国人居民(resident alien),情形将大大不同,届时超过14000
持有长期居留签证且在《投资促进法》、《提高国家竞争力法》或《东部特别开发区法》下投资目标产业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工作并获得《税法典》第40条规定的应纳税所得的外国高技能人士可享受与在东部经济走廊工作人士相同的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权益,即可选择按17%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