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抖音”、“抖音”Logo等商标,擅自注册、使用“抖音”作为企业字号进行虚假宣传,广州热门科技有限公司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和不正当行为,判决其应停止侵害,并对抖音官方登报道歉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