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苏晨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1年6月4日,司某驾驶A车在未央区明光路行驶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黄某发生碰撞,导致黄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司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高平市人民法院却受理了这样一件案件: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他人死亡。2020年1月5日20时50分许,被告郭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路下坡行驶时,与沿路上坡行驶的由缑某醉酒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缑某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原标题:医保中心能否讨回交通事故垫付费用?(主题)上海法院判决:可向第三人追偿(副题)法治日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通讯员 陈卫锋出租车撞伤行人后,司机被认定全责,伤者住院治疗用医保垫付了4万余元,医保中心可以讨回垫付的费用吗?
一、准备材料1、申请时间❤️伤情稳定或治疗结束2、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3、起诉材料❤️1、起诉状;❤️2、原被告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3、交通事故认定书;❤️4、保险公司保险单;❤️5、医药费发票、用药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6、鉴
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钱晋)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受害者一方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了部分抢救费用,当受害者一方从交通事故责任人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时,是否需要优先返还这笔“救命钱”?日前,宜兴法院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