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随着3·15的临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自3月11日起连发三个风险提示。3月13日发布的风险提示主题是“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有哪些、金融消费者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以及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如何补救。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近期,社会上不时有不法分子以“修复征信”为名诈骗消费者,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和资金损失。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爱惜个人信用名片,拒绝“征信修复”骗局。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4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案件风险识别与排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
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杜燕飞)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7日发布风险提示,近年来,不法分子不断翻新诈骗手段,让金融消费者防不胜防,个人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0月10日,为提升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正面案例的示范效应和负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了28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7月12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冒充金融监管部门的诈骗行为,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的合法金融服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维权,发现犯罪线索或者遭遇损失要及时报案。
你是否刷到过“征信修复、洗白”“处置信用卡债务”“逾期负债不用愁,找对方法就能轻松上岸”的广告?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日益繁荣,一些不法之徒企图浑水摸鱼,通过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牟取不当利益,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深受其害。
要贷款征信不达标咋办“工作人员”分分钟给你搞定你敢不敢试一试?真实案例前两天,王先生接到一个FaceTime视频通话,对方自称银监会客服,说可以给王先生之前的贷款降低利率,问他是否需要。王先生一听还有这好事,便兴奋应允。
来源:【中国吉林网】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在吉林银行敦化支行举行吉林省首家征信服务人工远程网点授牌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专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敦化监管支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职工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