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2023年随着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正式揭牌、运行,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标志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日前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体系,并将最终评价结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体系。
新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施行半年多后,《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也相应调整发布。12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下称《评级办法》),旨在进一步优化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体系,有效实施分类监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0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体系,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评级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合理调整评级要素。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2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新增“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两个评级要素。同时,优化监管评级级次设置,新增加S级。对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可直接列为S级。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上海报道随着2024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社会各界的目光再次聚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在2024年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切实提升金融消保工作质效作为一项重点任务。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彭燕飞2024年“3·15”,泰康人寿金融消保宣教活动如火如荼。泰康人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坚定捍卫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完善金融消保体系化建设,2023年消保监管数据显示,泰康人寿投诉指标实现“双降”,评价得分、评级、排名“三升”。
2025年3月1日,《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被纳入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要素中。迅捷而足额的理赔,是保险公司的核心价值之一,亦犹如投保人的及时雨。反之,拖延甚至拒赔则是投保人的梦魇。现实中,国内保险业的理赔情况究竟怎么样?
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简称“消保”)是金融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更是金融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来说也不例外。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简称《评级办法》),旨在进一步强化消费金融公司分类监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第十二个“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到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话题再次受到关注。2024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年度主题为:保险,让每一步前行更有底气。
近年来,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建设金融强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目标、要素和实施路径融入了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总任务,通过实施党建引领、集团融入、资负统筹、数字转型、风控固基、人才强司、文化凝聚“七大工程”,坚定走好中国特色保险发展之路,努力把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