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至2021年5月间,徐某某等人组建“Ubank”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任命贾某甲等9名骨干成员为中国区总裁、部门总裁,以“挖矿”名义销售虚拟货币“Ubank”,采取拉人头方式吸收传销资金,在其搭建的数字钱包交易所交易,在全国各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买卖虚拟货币做中间商赚差价,做U商还能做吗?怎样才是合规合法的?最近接到一个做U商的网友咨询,他看到网上说的是零门槛买卖U币,也就是USDT赚取差价来钱快,于是也做起来U商,结果因收到了赃款涉嫌掩隐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