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胶州市食药局近日召开了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增强企业诚信和依法经营意识。
培训班围绕《甘肃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药调剂技术、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药学服务及健康管理赋能零售药店高质量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宣贯培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责任第一人的意识,在经营中要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符合规定要求;
3月11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执业药师监管及人才培养大会。来自各县(市、区)局药品监管人员、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及执业药师共26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推动和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以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为出发点,在总结药品流通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批发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下称《通告》),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经营许可工作,支持发展药品现代物流,持续提升行业集中度和管理现代化水平。《通告》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五分局分别在临沂、枣庄、日照三市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通报暨经验交流培训。三市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参加。
为指导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持续提升GMP实施水平,服务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5月10日,山东省药监局指导医药行业协会举办了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公益培训,培训由山东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菏泽市医药行业协会、济宁市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承办。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1月16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重点管理人员)落实法定职责,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来源:【中国医药报】□ 齐桂榕站起身拍照,坐下奋笔疾书。6月20日下午,在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合规体系建设培训班药品流通监管智慧化交流会上,百余名学员聚精会神地聆听企业的经验分享。交流会结束时,一名来自药品批发企业的学员已在教材空白处将笔记写得满满当当,连封面上都不留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