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间,男方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女方,并将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但好景不长 ,两人终是走到了分手的岔路口,男方此时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呢?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男子小赵和女子小琴原系恋人关系。小赵名下有一处房产,为表达自己的诚意,他和小琴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