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兴起,打赏乱象时有发生。掺杂着“感情”的打赏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是赠与还是消费?已婚人士被诱导巨额打赏,配偶一方能否要求返还?【案件回顾】杨某与高某为夫妻。妻子高某在直播间结识了主播孙某,并从最初在直播间与孙某线上互动发展到线下约会。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打赏”也日益成为网民表达情感进行网上消费的新手段。有人为了喜欢的主播,投入大量的金钱。那么,打赏的钱,不知情的配偶能向主播要回来吗?近日,晋安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某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王某,他的直播间主打项目就是聊天和唱歌,曾经翻唱《勉为其难》,这首歌为他引来不少粉丝。王某说这首歌在网上的播放量达到了上亿次。80后的王某来自东北,2011年他就进入到网络行业,最早的时候,他所在的平台还只是配合打游戏的人语音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