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费比车还贵保险怎么赔##我要上头条#此前,江苏的王某驾车因操作失误,与李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车辆受损,公安机关认定王某全责。经评估,车损为34600元,保险公司则认为,李某车辆事发时的实际价值已不足34600元,不同意按此标准赔偿。
文/杨林作为一线的4S店服务人员,最常遇到的问题就是顾客对价格的抱怨:“为什么你们家卖这么贵,为什么你们家修车这么贵,为什么换下机油机滤就要收我100块的工时费……太贵了……”作为服务人员的我们该怎么安抚顾客?
基本案情闫某驾驶货车与李某甲驾驶的李某乙名下小型客车相撞,经认定,闫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甲负次要责任,闫某的货车在丙财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在丁财险公司投保有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为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间内。
马先生是一辆出租车的车主。5号这天,司机给他打来电话说,车出事故了,但好在他和对方的车损都不严重,涉及到的修车费用也不多。原本,马先生打算,和对方走个快速理赔程序,各修各的车,可没想到,本应流程简单的快速理赔,却是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事情要从5号下午说起。
来源:广西高院 一辆老旧的名牌车在事故中受损。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对车主自行将车送修产生的维修费并不认可,认为事故发生时车辆贬值严重,不适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修车。修车费明显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损失赔偿金额该如何认定?日前,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