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12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对外地号牌机动车实行通行备案的服务措施。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12月2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清区大队发布通告,自2023年12月27日0时起,长清区部分路段将全天禁行2吨以上(含2吨)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混凝土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等)。
关于莱芜区滨河西路(龙潭大街至银河大街路段)汶水大街(凤凰路至滨河西路路段)黄山路(龙潭大街至汶水大街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有序畅通,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现状
《通告》明确,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临时性管制措施。
鹿青松 济南报道6月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牢记嘱托 走在前 挑大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保障高水平开放有关措施。会上,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刘大为介绍了关于提升交通物流通行效率的具体措施。
17日8:20,济南高速辖区除都市圈高速马山、孝里北收费站只允许黄牌货车通行外,其余收费站限行9座以上客车和危化品车。新一轮雨雪天气大幕已经拉开。据中央气象台消息,16日至19日,我国中东部地区将有较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昨夜今晨,泉城降雪如期而至。
12月9日晚,济南交警发布通告,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此前报道 ↓济南最新限行通知!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道路网络交通资源,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限行路线的基础上对芙蓉路和海棠路部分路段限制通行区域通告如下。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围绕发布通行管理政策、细化货车备案类别、规范设定车辆禁限行标准、全面实施网上申领、实现货车通行自动备案、智能导航、实施货车临停备案制度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货车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配送禁行道路范围,保障城市配送车辆快捷备案、便利、安全通行。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0日讯 12月9日,济南交警发布公告,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