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2017年印发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及今年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在经营条件、承保类型、禁止行为、承保限额等方面,对信保业务提出明确监管要求,在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金融交叉性风险、强化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9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区分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重点聚焦高风险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监管,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缺乏抵押物是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的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国家和有关部门引导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8月末,全国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约3.9万亿元,占全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6%。
继2017年原保监会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期限3年后,5月19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新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防范信用风险通过“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向保险行业大范围传递,保险公司却成为风险的最后接盘人。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卢薇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里,中小企业险种融资功能刚刚上线,四川省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中小企业险)融资业务落地。3月1日,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成功为企业发放该业务类款项8.8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