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中,我军野战部队常用的一级编制是“纵队”。在各大野战军中,即有带数字番号的若干个纵队,另外也有一些特殊的纵队,如两广纵队、特种兵纵队、炮兵纵队等。其实纵队这级编制,我军在红军时期和抗战时期都用过。
40年前的1982年,我军根据当时国家和军队所处的环境的变化,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精简整编,相对于1985年的百万大裁军,这是一次未公开的裁军,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的第七次裁军,也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二次裁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其间经过多次体制调整,名称变化了十余次。1949年9月2日,军委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转中央军委138号代电令:“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及所辖第1师、第2师即日成立”。
1927年8月1日,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发动和领导了“八一”南昌起义。预定参加起义的部队有: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第11军第24、第10师,第20军全部,第4军第25师第73、第75团以及朱德为团长的第五方面军第3军军官教育团一部和南昌市公安局保安队一部,共2万余人。
1949年9月2日,公安部长罗瑞卿下发通知:人字第一号,奉军委参电字一三八号代电: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暨所属第一师、第二师即日成立,并委任吴烈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司令员兼师长,邹衍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政治委员兼第一师政治委员,刘辉山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第二师师长,张廷桢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第二师政治委员,以上业经本部人字第一号公布令公布,并颁发军委军字参一九一一参二二号委任令吴已到职工作。
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战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简称武警湖北内卫总队。是一支驻守在湖北省境内,担负湖北省国家重要目标警卫、守护,监所看押、城市纠察、巡逻,应急抢险和处理突发事件及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等任务的内卫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