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近日,有零售户咨询,自己经营的便利店想要搬迁到另外一个店面,问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该怎么处理?可以继续在新的地址继续使用吗?莱州市烟草专卖局对此进行答复: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能的。
市民李先生咨询,他在市城区雪枫路明伦现代城二期门面开了一间烟酒店,已经营3年,附近学校近期开设北门,要求其店铺搬迁,是否合理。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我知道了,如果门面搬离了原地址,就要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不对?”“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