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租车发生事故 停运损失谁承担?老寸是一名司机,常年租车从事出租车运营服务。今年1月,老寸驾驶出租车在曲靖市沾益区某道路正常行驶时,被小沈驾驶的后车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老寸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沈负全部责任,老寸无责任。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后,除了车辆本身的维修费用,停运期间的损失又该谁承担呢?近日,台江法院调解了一起涉及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案件。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出租车司机潘先生在驾驶过程中,被刘先生驾驶的小轿车追尾。经交警部门认定,刘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余先生(化名)与赵先生(化名)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赵先生负全部责任,余先生无责任。余先生系出租车司机,事故后因修理车辆误工,遭受车辆承包金及误工费损失。双方协商赔偿未果,余先生诉至法院。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赵先生赔偿余先生停运损失2633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租车无法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而保险公司通常会以停运损失不属于其承保范围为由不予赔偿,那么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应当由谁来赔偿?损失又该如何计算?日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赔偿纠纷案。1案情2024年7月,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剐蹭。
《大江晚报》2024年09月25日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能同时要求赔偿误工费和停运费吗?本报讯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因维修停运,出租车驾驶员在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的误工费后,还想主张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这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近日,记者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这样一起案件。
关于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01、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