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4日讯(记者 张增艳)冠农股份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3】4号),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刘中海、时任总经理肖莉、时任财务总监莫新民、时任天沣物产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王新等责任人均被罚。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编号: 2014-060临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股份”或“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决定称,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营收逾20亿元,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情节严重。
每经记者:范芊芊 每经编辑:董兴生距离冠农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已过去超5个月,如今,随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披露,针对公司虚增超20亿营收的处罚最终落地。10月8日,冠农股份(SH600251,股价9.66元,市值75.
来源:经济参考网近日,冠农股份信披违法违规事件行政处罚落地。冠农股份日前披露公告称,公司10月7日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超20亿元。
界面新闻记者 | 牛其昌界面新闻编辑 | 5月5日盘后,冠农股份(600251.SH)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0月9日消息,A股上市公司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冠农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5亿元、营业成本3.5亿元;
日期:2015-08-17附件下载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58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重要内容提示: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中海成为政策规定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监事会主席吕保伟已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胡志宏等 5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年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 【20“ 】AO4%号致:新 疆冠衣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 公司)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