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8家蛋糕店因在销售的蛋糕中,擅自使用了“光头强”“熊大”“熊二”等动漫形象,被动画片《熊出没》出品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熊大”“熊二”等卡通形象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出品方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法律保护。
动画片《熊出没》受到许多孩子们的欢迎,其中的“光头强”“熊大”“熊二”等动漫形象也已经家喻户晓,但是需要提醒大家,这些动漫形象可不能乱用。今天(4月20日)记者获悉,最近,常州溧阳就有8家蛋糕店,在蛋糕上擅自使用了这些动漫形象,被出品方告上了法庭。
今天又下雨了,熊大和熊二在森林里找吃的,熊二垂头丧气的,说着“这大冷的天,哪儿都找不到吃的,熊大,俺又饿又冷,咱回去吧,俺还是回去睡觉吧”“熊二你有点耐心,俺们一定能找到吃的,不过这冰天雪地的还真不好找啊”“俺就说嘛,俺们还是回去吧,这么冷的天,光头强也不会出来捣乱,要不然俺还能拿他出出气”突然熊大有了一个好主意,他们来到光头强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