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日前,临汾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李亚丽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亚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据阳城法院报道: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天(5月16日),山西高院发布通报,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
日前,临汾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李亚丽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亚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近日,社会上掀起一股关于腐败问题的风暴,5月23日凌晨起,相继有4名被称为“女老虎”的高级官员落马,他们分别是原山西省临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李亚丽、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袁华、原湖南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秀华,以及原鹤岗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赵月秋。
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亚丽利用担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任某某等多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提拔或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现金等有价财物共计1352.5045万元。
1月3日上午,绛县妇联组织的“女性更出彩,绛县更精彩”座谈会成功举行。来自企业、农业、家政、心理咨询、志愿者、电商快递等各领域的优秀女性代表围绕“巾帼聚力,共话发展”主题,谈经历、谋思路、话举措。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各行业代表畅所欲言,分享所在领域的发展成果与经验。
中国网 山西 综合编辑 近日,稷山县县委书记乔登州、县长李亚丽先后深入位于该县翟店印刷包装文化产业园内的山西古泰青松纺织服装稷山有限公司进行调研,了解企业起步阶段的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尽力使这家新落地园区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